养性
温昶 , 共 128 章, :第 128 节
[立即阅读] 男主祁白严哲学系教授,他大多却外研究佛法;讲佛却不信佛。只因他已成神,泛爱众人。不知情欲、不知爱情
遇上唐施,就像是女蜗造就了亚当,又用亚当的肋骨创造了夏娃。祁白严是亚当,但唐施却不是夏娃。她是创造了祁白严的七情六欲的神。
唐施觉得祁白严像古代的和尚,他渡她,她却想着如何睡他。最后他没渡了她,她却睡了他😂😂
他们的感情没有那么惊心动魄 感人肺腑,刚开始 祁白严遇见唐施还像个不知所措的小孩子,需要助攻王教他。连告白都是那么简单粗暴。唐施也在一直敬仰着祁白严,没有把他放在正确位置上。他们就像爱情的初学者,需要慢慢在爱情的道路上搜索。(性子有点污)
我的世界坠入爱河
板栗子 , 共 112 章, :第 112 节
[立即阅读] 这部小说看了可以放松心情哦,甜宠苏还不小白。情节设计较合理。这样来说吧,这本小说既不突出又不平淡。女主的金手指让我看的挺爽的。经试水,无毒💕(名字什么的都是浮云)
大王饶命
会说话的肘子 , 共 1373 章, :一个讲故事的人
[立即阅读] 《大王饶命》完本了,让自己从另一个世界中强行脱离出来,总会有一些感慨。
这本书该怎么来描述我的印象呢,
可能是一身黑色大氅的聂廷站在中国的边境上,一把新亭刀单手握持,刀光雪亮,摧枯拉朽,留下地上一道数十米的深渊沟壑,自言自语,“有朋自远方来,虽远必诛。”
是珠穆朗玛峰北坡之下与世无争的老道士,挽起聒噪狂风中凌乱的鬓发,低眉顺目的打了个哈欠,怀中捧着的拂尘净白如梦,轻轻一声低喝,“回去。”,雪山颠倒,和光同尘。
是老实人石学晋踩着地上的泥泞与血水,一朝顿悟,京都满城花束齐开,他就坐在战场之中,身旁是逆着季节开满的鲜花,所有人的伤势渐渐痊愈,他的身体却逐渐变得透明,他回头对着聂廷笑道,“保重。”,好春光,不如梦一场。
是成秋巧摘下头盔站上了墙垛,看向一望无际的血妖军团,燃烧自己的血液和意志,言出法随,“万径人踪灭。”,刹那间血妖化为齑粉,他自己也碎裂成闪光的金粉向天边飞去。“这个世界是需要英雄的。”,他说。
是老爷子李弦一冷笑着看着冒昧前来打扰的黑衣人,乐呵呵的问吕小鱼,“有朋自远方来后一句是什么啊。”,“有朋自远方来,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然后鞭数十,驱之别院。”,吕小鱼心领神会。
是冷漠高傲的曹青辞,在刀光剑影中始终不放下手里的一个箱子,单枪匹马,嘴角溢血,口中却轻轻地对着箱子中的婴儿唱着小星星。“你们这群蝼蚁不够资格杀我。”,拔剑自刎,自在潇洒。
是小胖子陈祖安带领的青铜洪流,席卷过一个个被外国高手堵截的关口,双目赤红,哈哈大笑当先跳下了要塞,没有一丝犹豫,“陷阵之志,有死无生。”,他说,“树兄,陈家其实还是有希望的,因为我在。”
是卡洛儿看向吕树时,眼里透亮的美好的光彩,像是蓝色的海洋在阳光下折射出的光点,她说,“吕树,这辈子就跟我在一起吧,不行的话我就等等,再不行的话我再想想办法。”,后来她说“吕树,不要走。”,那声音轻如飞烟,像是铭刻在那里,又像是从来没被人说出来过。陈祖安问吕树,“树兄,婚礼顺利吗?”。吕树靠在教堂大门上,“没有婚礼了,掰了。”,背影孤独而决绝,手上的易拉罐环郑郑重重,像是裹挟着回忆的戒指。
吕树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如果一定要给他找一个现实中对应的人,大概是嘴贱如曾小贤,不正经如死侍,潇洒起来又像是那只脚踏五彩祥云的猴子。
从最开始的“大圣此去何为?”
“踏碎凌霄。”
“若一去不回。”
“那就不去了。”
再到后来的
“若一去不回。”
“便不回。”
或者说又是“树兄,婚礼顺利吗?”
“没有婚礼了,掰了。”
一个自私自利的人愿意为义而战,一个嬉皮笑脸的人终于为情所困。
男人的成长,如是而已。
吕树是一个孤儿,因身体孱弱无人领养,直到十六岁被孤儿院扫地出门,贫穷却不落魄,一无所有的他,骨子里刻着难以名状的骄傲,可以接受善意,不接受施舍,并且努力的回馈着这些善意。
最开始他的生活是有多艰难呢,大概是李弦一老爷子在辅导吕小鱼的功课的时候,用的是吕树的旧课本,最后一页吕树写着“活下去。”
他是个小心谨慎的人,他心中无大爱,没有想当英雄,只想过好自己的日子。地球灵气复苏前,他努力挣钱,只想和吕小鱼安稳度日,灵气复苏之后依然是,当钱不再是问题,他开始努力修炼,只为了不被强者左右。穷则独善其身,达也独善其身。自私而有底线。
北邙山遗迹以后,学校授衔宣誓。誓词就像一团火焰一样,骤然间燃烧了起来,然后血液便也沸腾起来。吕树的心第一次有了松动,他想为这个国家做点什么,不然肯定会有遗憾。
象岛遗迹中,刘修为了辅助吕树完成任务,力竭而亡,刘修口中呼喊“此生不悔入华夏。”,有种归属感终于打破了吕树的自私,尽管这种归属感让吕树感觉到不舒服。
长白山一行,吕树想躲得远远的,可看到一个又一个熟悉的人奔赴前线,听到一个个华夏人员的死讯之后,他终于坐不住了。
长白山上,吕树警告华夏成员,再深入就有危险了,让他们别去。那些人说,“不行,如果人人都觉得有危险就不想去的话,那还有谁去?”
吕树挥挥手说,“我去。”
他从一个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人,慢慢转变,他开始心软,开始热血,开始把除了吕小鱼之外的一些人和事放进心里。这个过程很长,也很感人。
“吾日三省吾身,发现都是别人错了。”
最喜欢的角色自然还是吕小鱼,喜欢树哥和小鱼坐在屋顶上,要与天下为敌的倔强。最后慢慢被世界温暖,最后与这个社会达成和解,甚至豁出去来保护这个国家。吕小鱼是跟着吕树偷跑出孤儿院的,吕树把她送回去过很多次,但吕小鱼每次都会再次跑出来。
也是刘修死后,吕树一个人坐在网吧,心里郁结得厉害,像是站在冰天雪地中,压抑不住的涌起一丝孤单。忽然觉得有点不对劲,豁然回头看到吕小鱼穿着去年吕树给她买的白色羽绒服,带着毛线球的小帽子就那么冷冷的站在网吧门口看着他,然后说,“吕树,你变了!”
吕树疲惫的眼镜里面忽然有了色彩,慢慢咧开嘴笑了起来,“小鱼,你怎么来了。”
吕树一直在成长,然而只有吕小鱼清楚,当吕树需要她的时候,她就有义务出现在吕树面前。
就像她的人生吕树从来不缺席一样。
“你怎么来了?”,吕树问。
吕小鱼从网吧门口走到吕小鱼的面前,“走,我请你吃火锅。”
吕树笑得更开了,“那可得吃点好吃的。”
傀儡师说,吕小鱼是活了两世的人,上一世吕小鱼是剑庐之主,她对着上一世是神王的吕树说,“这天下风景,我只要三分。”
神王吕树笑了。
“好,给你三分。”
后来神王活了第二世,剑庐之主毅然决然的消散所有记忆和修为陪着吕树活了这第二世,一些原因让他们成了同一个孤儿院里的两个孩子,一个叫做吕树,一个叫做吕小鱼,没有血缘关系。
后来恢复记忆之后,吕小鱼在自己的剑上刻字。“这天下,我一分也不要了,只要人。”
那碗永远吃不到的杂酱面,最后只剩下了吕小鱼剑上的话。
“这天下风景,我只要三分。”
“这天下,我一分也不要了,只要人。”
《大王饶命》完结感言。
以上。(阿七)
猎户家的小娘子
女王不在家 , 共 74 章, :51小梅子还是小荆山?
[立即阅读] 爱不需要轰轰烈烈,细水长流的过日子更显温馨,说实话,我挺喜欢这本书的,作者文笔很不错,故事情节有条有理,不会说乱啥的,不过文好像又有点太单调了,如果可以有些跌宕起伏啥的就更好了,总的来说,这文还是挺不错的。(、芈惜暻)
巨虫尸巫
竹上猪猪 , 共 796 章, :第 796 节
[立即阅读] 第一次接触这本书是在a站评论区推荐的,感觉题材非常新颖入了坑,本文的主题非常罕见,写关于川地苗族虫蛊之术的小说在起点基本就没多少,而本书最新颖的地方则是把修炼地点移到了大洋对岸的美洲,在修炼时接触对方的风土人情,闯奇遇,立事业,交朋友,怼敌人。这种题材的小说在当年只有什么仙侠斗者杀人夺宝收美或者各种穿越念古诗烧玻璃造炸药等烂大街流水文中显得小众而又新鲜,使得能对的上电波的能很快沉浸进去。
全本在我看来能分成两个段落,我只评价前面一段,这一段是从开篇到进入异界前这段,我个人的评价是绝对的神作,有人说男主怎么这么幼稚这么呆,但我认为这才是作者刻画的好的一面,毕竟你不能强求一个生在大山里还在用“阿姆、阿爹”称呼的16岁少年有什么雄才伟略,虽然修炼功法让性格孤僻但这种带点幼稚带点冷酷的思考反而更让人物有血有肉;女主的存在感也刻画得很好,作为一个普通人在打架上帮不了什么忙,但在男主事业和生活上的帮助绝对不可忽视,可以说没有女主的帮助男主的修炼之路绝对不是一帆风顺,对男主了解后也能提出各种建议来帮助他,彻底摆脱了绝大多数小说中那种除了漂亮还是漂亮其他啥用没有还隔三差五被坏人撩一下让男主扮猪吃老虎的RBQ女主,亦或者是那种实力不高还非要跟着男主去冒险打怪然后处处遇个险拖男主后腿的RBQ女主;另外在描写人对话方面有强烈的美式风格,可能读者初期有些不习惯,但经常看美剧的应该能从他们的对话里看出很强的既视感,作者写作时用心的把一些在中国人说话时会有的词去掉而改用美式语言,毕竟中国人说话可不会有小说里经常出现的(混球 asshole)(该死 damn it)(我靠 oh shit)(踢你屁股 kick your ass)(狗娘养的 沙滩之子)等词,对美国的律法和习俗也有很多的着墨。我想说,如果不写进入异界,只是就这样继续一边打坏人一边做生意的写下去,那么就完全可以变成:他,来自神秘的中国西南丛林之地,有着能操控生物的邪恶力量,贵族女友替他出谋划策,有个嘴碎老是惹出篓子的黑人朋友,人前是日进斗金的屠宰业大王,人后却是奔波于罪恶的克星,惩治了无数警方无法逮捕的邪恶罪犯。如果这样写的话这写着写着完全可以进漫威世界了。(胸怀若林)
傲风
风行烈 , 共 932 章, :第 932 节
[立即阅读] 在网页看了傲风,看着正爽尼玛突然就不更新了!!!烈行风丧心病狂的吊我胃口么!!!心酸 还有,最近看男生玄幻有点腻味,有没有女主强大文,或者搞笑文来洗洗脑(打小就很酷)
农女殊色
星云逐月 , 共 1195 章, :第一千一百九十五章 番外十
[立即阅读] 七个女孩在古代活的自由自在,其中开始妈妈是想争口气,让别人知道就算她没有儿子也可以过得比有儿子的人家过的好(媛媛)
蛊真人
蛊真人 , 共 2425 章, :第三百六十八节:方源、巨阳战星宿
[立即阅读] 有一种魔叫古月方源
追《蛊真人》有三四年了,对方源这个主角有着一种特别的情怀。最近又看见许多书友对此争论不休,忍不住写写我对方源的认识或者说是我在他身上寄托的情怀)
方源是矛盾的。他既有理性的思维又有疯狂的梦想。他既有孤傲之心又有自知之明。他既是放纵不羁的,又是严于律己的。他既是睥睨苍生又不小看天下英雄。他是无情得可以杀尽苍生,又可执著得不顾生死,
如此矛盾,又如此合理。也正是如此让他有难言的人格魅力。
从大的方面讲,他是现实的,亦是理想的。
他是现实的。很多人说他不现实,无情得不像人。但我想说他不仅有人性,而且有超越常人的人格力量。卡尔帕斯曾写道“人是一根会思想的苇草。”"思想形成人的伟大"而方源就会这样,他总是思考着,辩析着,用理性对待万事万物。反观白文主角只会凭借热血冲动来做事。而人性的另一个方面在它会“知不为而为之"。人与猴子的区别在于,猴子不会去拿近乎不可能的香蕉,两人却为万分之一可能去拼搏,去追求梦想。而方源就是如此的执著,如此坚定自我价值。人不应为别人而活,只应为自己而活。而所谓的善恶道德远远无法表现人性,毕竟它们是人编出来的,又有何定论,大多是以己度人罢了,而人多是虚伪,又如何表现人的本质。
他亦是理想的。大多数作者写文章不是为了写自己,而是写自己心中之渴望。蛊真人就是在写自己心中的渴望的理性,自由,执著。只不过为它披上魔头的外衣,(但许多人只识表不识其里)让它更加偏激,更加震撼人心。而大道无情,太上忘情又有几人做到。但做不到没关系,只是仰望便足以给人以力量与信念。用一句名言形容作者很形象“不是无情,只是痛恨自己的多情"。并非无情,只会不想多情,因为情感会淹没理性,会掩盖不公(人情社会的腐朽),会让小人篡夺你我之权利(庄子曰”“圣人生而大盗起”。“圣人已死,则大盗不起,天下平而无故矣。”“窃钩者诛,窃国者为诸侯,诸侯之门而仁义存焉"自己体会吧)所以作者追求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另一种自由。
他是如此有人格魅力。面对挫折,他说“不过是些许风霜罢了。”这是他超然的自信
看万物都是一视同仁,众生皆是平等。
“所以少女的死,一棵树的死,没有区别。
但在凡夫俗子的眼中,少女的死会引起他们的愤怒、仇恨和惋惜。若换做少女吃熊,他们却不会觉得有多过分。换做一个老太婆被吃,他们心中的惋惜就会夫大降低。换做一个恶贯满盈的杀人凶手被吃,他们会拍手称快,反而大声叫好。
万物平等,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大自然是公平的,不讲爱恨,是无情的,从不会区别对待万物。
弱肉强食,优胜劣汰!
一个生命的消失,对于整个广袤的自然界,对于深邃浩瀚的星空,对于滚滚而流的历史长河,又算得什么呢?死了就死了,谁能不死呢?什么少女、老太婆、杀人犯,都是卑微!低贱!刍狗! ”这是他的理性
“人生匆匆百年,如梦幻泡影。人活在这个世界上是为了什么?无非是走上一遭见证精彩罢了。我虽然不想死,但却不畏惧死亡。我已走在路上,纵死不悔。”这是他的执著
“人的一生之精彩,在于自己追逐梦想的过程。不必苛求旁人的不失望或者喜欢。
走自己的路,让旁人失望和不喜欢去吧!”这是他的自由
"千万不要低估旁人的智慧,往往只有蠢才才会认为别人愚蠢。”这是他的自知
可笑的是,有些人总是把梦想当作中二(中二是做白日梦,而方源却理性而自知),
把理性当变态,把执著当愚蠢,把自由当纵欲,把自信当傲慢,把自知当作懦弱。这些人不是见识短浅就屈服于社会,又不愿承认自己的失败,掩耳盗铃罢了。或许他们更加世故圆滑。但正如萧伯纳所说“一个理智的人会让自己去适应这个世界,而一个不理智的人则会坚持尝试让这个世界去适应他。因此,这个世界所有的进步,都依赖于这些不理智的人。”
方源也不需要别人的承认,不需要黑暗的标签,亦不需要洗白。他早已"辩乎荣辱之境,定乎内外之分。"
有一种魔叫古月方源,他的道是我们内心深处的自由。但他的道不是纵欲的狂者,亦不冰冷的机器,只是他的道罢了。遍观大道,唯有方源!唯有方源!罢了
步步艰难生死危,慎思明辩争生机。
冷眼看遍众生象,坚心历尽红尘劫。
大道无情我亦更,天地不仁他作嫁。
众生阻梦斩众生,天命违心逆天命。
一心一梦一真魔,身在路上心无悔。
狂歌纵笑踏大道,心性直指永生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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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批评请有理有据,直接指处原文,拒绝黑书。
四实在意见不同不要纠缠,影响本帖环境,请自行另发书评,拒绝喷子。(逆天庭.太上玦)
哈利波特之超级法神
小哈利 , 共 794 章, :第795章伏地魔之司
[立即阅读] 首先,主角肯定是看过哈利波特的,第一章就能看出来,然而,在后面,好像主角就忘了所有剧情一样(237,238章),居然不知道小天狼星和哈利的关系,瞬间出戏,我缓了十分钟才能缓过来。(💤 疯不觉)
无限恐怖
zhttty , 共 519 章, :第 519 节
[立即阅读] 有人问我为什么你一直推这些热门的小说,我对此只想说我这里并不只是推书,更重要的事书评。毕竟热门的小说都是经过大众的洗礼,而至今仍然被津津乐道的小说。
《无限恐怖》,每次谈到这本书总是绕不开无限流这个名词。其实在我看来网上流传的三大流派也只有无限流可以说自己是真正作者独辟蹊径创造出来的,因为最重要的一点在《无限恐怖》之前从未有过无限流这个词,也就是他是完全没有根基的。不像所谓的洪荒流,修真流都是有一定的文化基础和底蕴。
对于一个流派,其形成、发展、成熟直至衰落和消亡,人为的成因很少很少。不排除有人造势、推波助澜。但是,这同样是要有原因的。假设是有人推波助澜,“造”出来了“无限流”,那么必然要有利益因素包涵在内的。个人或许可以因为这样那样的因素这么做,但是一个松散的群体——无限流粉丝群,却不能、也不可能不约而同的推崇,支持这个流派。喜欢无限流,认同无限流并不能给众多粉丝、读者甚至作者带来什么福利,所以这只是一个群体认同。你或许不认同,或许他不认同,但是不代表你认识的所有人都不认同。(这点且不多说)
无限流(不管你承不承认,但事实上,它已经了一个作品群体、涵盖了一个写作范围)的分类,基本有2种。
1,同人,空间兑换的对象都叫主神这是最明显的特征。(《无限道武者路》《李帅西传》这一类为代表)
2,以《无尽武装》为代表,进入另一位面的城市驻站了许多冒险者,并且可以相互交流,自由度较高的一类。(当然各位如果觉得我说的不对,欢迎补充)
不多扯蛋了
所谓成功的小说,便来源于感动读者的文字,而这又来源于对各种角色的塑造。这也是我们能充分鄙视三勺和番茄之流的原因,他们的作品,除了主角,再无是处。而中州队,却是我们恐怖迷永远记得的团队。每一个角色,都有着属于自己的灵魂,都在这个宏大的故事里闪闪发亮。(虽然我觉得现在看来无限恐怖也只是一本比较牛逼的小白文,如果说三勺是小学生,那Z大也就是个高中生)
无限恐怖是本不错的书,你可以不喜欢,甚至可以否认,但是,你不能睁着眼睛说瞎话。
无限恐怖没有创新么?无限恐怖的创新少么?
基因锁构成、因果律运、故事体系、以及最重要的,其内涵寓意都是创新,你敢说这不算大规模的创新?
可能有些人会说《无限恐怖》只是一本动漫电影同人的大杂烩,这话确实不假,在我看来今天的无限流就是同人大杂烩,而且是很低俗很恶心那种大杂烩,但是抛开那些跟风的垃圾之作,用心去读你就会发现,无限流真正的精髓并不是同人大杂烩,无限流的精髓其实就是反映现实社会里人类那狰狞恐怖的面孔以及邪恶的本性(我怎么感觉背后有一股阴风,不要砸臭鸡蛋啊,我知道错了!)
其实当初在网上看到Z大亲自说明《杀戮都市》和《无限恐怖》的关系,那就是——没有什么关系。我心里只有开心,而不是像某些喷子一样。。。
对此我只能说,在成分上,有部分是相似的,但是,仅此而已,还能有其他的证据去证明除此以外的观点么?没有。
什么是抄袭?看看TX游戏就知道了,那才是照搬。但是对于文学,对于艺术,对于写作,相似的东西多了,没有人能够说的清楚,在没有确凿证据前,请不要绝对否定,这是对于人民大众智商的侮辱,也是对自己性格成分的贬低
一不小心又扯远了,我们来说说书的内容。
《无限恐怖》是我的第一本无限流,可能我是被他洗脑了,不可否认我是在吹,但这也只是我个人看法。我第一次看的时候是实体书只有到异形,却让我欲罢不能,第二次看的是电子版一口气看完。每次想到无限流脑子里总是充斥着中州队和那些经典配角的身影。
王侠的永不腐朽,和国旗下的军人的誓言。(我很少看军旅小说,也不是很明白军人这个词真正的意义,但是Z大笔下的王侠让我很有认同感)
零点的冷静,和那句淡漠的并肩到死(零点一直是小说中第二MAN的男人,但是他到底是不是光头?他的那句一直到死,在无数同人中是被用烂的存在。)。
程啸花花公子形象的背后,用生命去相信的爱情(其实真的要说程啸才是我在小说中最爱的角色,特别是他认真起来讲的话,“我的爱情,愿意让生命去相信”“只要我还没死,我一定会保护好你,不让你受到半分伤害”只是可惜他在小说中出场的机会有点少。相比其他,人他的双面性,让我更有代入感,可以这么说在现实生活中楼主也是这样的人,表面上花心,内心中一直有一块为她而留的纯洁之地)。
霸王怒吼的枪械,和他挡在众人前的身影。(一直在打炮?)
张杰着捻灭的烟灰(不得不说张杰是个悲情的人物,也只整部小说中最MAN的存在)。
詹兰隐藏起来的爱恋。(她算女主?还是个移动人型电话?)
张恒从儒弱变得坚强。(怎么说这个角色对我来说和霸王一样提不起兴趣)
小红驴用生死布下的局。(在楚轩复活之前的代替品,楚轩复活之后就感觉在打酱油。)
齐藤一死前对文物的执着。(没错,就这一句)
…………中州队,就是这样,在我们的记忆里存在着。
关于郑吒,楚轩
讨厌无限恐怖的人肯定会说郑吒伪善,喜欢的人会说圣母。其实我觉得郑吒只是做了他能做的,做了他本心驱使他应该要做的事,哪怕这不是他想做的事。不然如果他真的是伪善,那他的队友为何都如此的信任他,楚轩这么聪明一个人恐怕纵酒看出了,估计那时中州队队长也不是郑吒了。我知道为什么作为主角郑吒会在读者群中得不到主角的待遇,郑吒没有性格不是冷酷的,不能成为冷酷型男,享受打脸快感,而且他还有点优柔寡断。郑吒也没什么浪漫的爱情史,他一出场就有深爱的女人了。郑吒在出场的时候也不是超强的牛人,他的实力全是自己一步一步上来的,也没有超炫的技能,有的只是速度与力量(虽说我觉得打BOSS的时候都是爆小宇宙的。。。)所以可能看点少了许多。
楚轩,绝对是小说中人气最高的一个,无可置疑的最强智者(虽说只是鸿钧正体转世)若是放在其他小说中绝对是第一男主的存在。虽然在复活之前我对这个角色并不感冒,但是复活之后才渐渐爱上他,并且不能自拔。在智商上碾压除了复制体以外的一切智者这无疑带来了超多的爽点。我个人认为Z大肯定看过《死亡笔记》(Z大肯定看过巨多动漫,他的小说中借鉴了比较多的动漫人物,技能,武器等等),我觉得夜神月和楚轩80%的相似(也有人说是和L像),并且尼奥斯这个人物喜欢吃巧克力这个特点和死亡笔记中L继承者之一一模一样。
虽说Z大一直有恶搞两人的嫌疑,但是在无限未来中确实。。。(主角是郑吒楚轩基因结合体,就是说他们的儿子。。。)
是的,我很喜欢这本小说,Z大也是我最佩服的作者之一。(网文中我最爱两本,无限恐怖,诛仙,虽说都是被黑的体无完肤。记得愚人节那天我对着涛声依旧,盗墓君,虚,装了一天我是Z大,承诺每天都更新。。。)虽然现在看来无限恐怖有诸多不足之处,BUG多之类的,但是这并不能抵挡大家对他的热爱。
这里说的太多了(虽说打杂君跟我说书评区上限10000字),但我也不想继续了,随后会在综合区发,《十大感动片段》和《十大感人台词》。
最后我想说我的书评,不仅仅是写给没看过的人看,更重要是写给看过无限恐怖的人看的!
我们...还能并肩嘛?
---------------------------------------一直到死!
PS,总觉得一热血爽文被我的书评弄得淡如清水。欢迎大家的讨论与留言。(万剑一)
放开那个女巫
二目 , 共 1729 章, :由于剧情连贯,两更一起发,时间大概在6点左右
[立即阅读] 拖这么长时间,我才有空的时间去写这篇书评。先从本书的元素开始说吧,首先他是异界穿越。然后科技种田文,最后才是异界争霸。
不过说句实话,这本书是可能就是那种放下就捡不起来的小说。
我记得16年的时候第一次看,那时候也就两三百章。哇真的那时候刚看完更新觉得此书一定封神,不过现在看来在最火的时候确实二目做到了一书封神。今年热度下来之后我又重新想看一遍时候,我发现我居然想不起来之前我看到哪个章节哪个情节了。如果不是跟同事一起看,我很有可能都不会重新翻开它。
再说说我之前为什么我觉得他是本好书。
第一个闪光点就是也是最核心的地方,他可以让感觉到温暖。特别是这种感觉不是主角的角度去感觉受到的,而是通过主角身边各种角色的感受去展现的。主角的一点一点的措施,让女巫通过自己一点一点的努力去让人民一点点接受他们的存在。特别是在这个原本就是对女巫有着万分恶意的社会。说句刷好感度很简单,网游小说都会去写,但是真的放在日常生活中,如何让他人改变对你的看法,从万分厌恶到心怀感激 ,这是非常非常难。
第二个闪光点,就是对于教会的设定。大概是从亵渎开始我对教会之类的形象永远是表面神怜世人,悲天悯人,真实的情况要么是社会的蛀虫要么就是想颠覆世界有重大阴谋。这里不一样,虽然还是一如既往的道貌岸然但是他的本心还是好的,想要拯救世界,只是方法不是很对。我只是觉得不是很对,并不是完全错误,对于上位者来说,实行最简单效益越高的方法才是最好的方法,限于当时的智慧,毕竟不是每个人都是主角,现实才是地狱。如果你是100年后用教会的方法最终战胜了恶魔,那充满黑暗的400年你会怎么样去评价呢?能写出这种人性的冲突才是让我感觉本书有封神潜质的原因。
从人物的角度说说这本书,感觉好像有很多想说的,但其实开口却发现没有印象特别深的,包括主角,当然这个主角只是根线,贯穿推动全文的线索,没有他就没有这个故事了,他甚至不如一些配角出彩。
我觉得网文里写配角有两个衡量标准,一个是及格线,大家都看过跳舞的小说吧,跳舞的小说有一个特点就是配角好看都帅得一笔,什么老白白河愁啊之类的,当然如果要打分有起伏,比如说恶魔法则配角分6分,还有一个巅峰的线,全职高手12分,群像式小说,不用我多说了吧(我是无限恐怖死忠粉,但是也不得不说全职在人物上已经超过无限恐怖了)。女巫角前期的人物+配角可以打6/7分,但是后期自从那个谁。。。灰烬死了,也不是这个原因吧,可能是角色太多,作者笔力不够了,人物质量直线下降。
说说不好的地方。
穿越种田工业发展是本书看点,也是本书毒点,我怀疑很多人就是很多读者在前期没扛过那一波水泥操作弃书。估计合理党看到这本书可能会当场暴毙,像我这种佛系读者完全就无所谓。
平心而论,这好书。
好创意,而且不是一般的,因为代入感很好,现代人拯救女巫,再加上科技种田文,碾压土著,土著惊叹流。有各种讨论价值。关键是群像小说商业价值特别高,所以起点想捧
还有这本小说原来是想搞王道文,可惜他针对错了粉丝全体。男粉丝完全么有这种想法,不像全职,说句实话全职能火现在这个地步,主要靠了女粉丝的力量
总结就是:
1)里面的人物和观众没有羁绊,观众不牵挂角色死活。(除了灰烬,死了我有那么一点点可惜)
2)没有终极阴谋,核心悬念,观众不牵挂。(最终boss一直在换,换的我心烦)
3)脑洞型创意型的小说,撑死就一两百万字,如果不是剧情一波接着一波好看,也没有一个很牛逼的东西一直吊着读者的胃口(比如说辰东,他还是有点东西的)
反正现在二眼珠子和菜猫的美食,现在写的特别柴,干的让我不想看,都在拖其实早就可以开始写最终剧情了,没必要一直拖着,拖到现在就是在消费读者的情怀。
这个小说最大的亮点和毒点就是写各种各样的配角凑字数。主线剧情慢的一比,写着写着就突然换成路人视角了,换完路人视角再换boss再水一百万字,得劲。(万剑一)
海贼之火龙咆哮
蛇草花露水 , 共 1395 章, :第 1395 节
[立即阅读] 火龙果好评。我吃了十几个之后发现我开始变强了! 我感觉到我的腹部充满了力量的充实感。感谢作者!我终于找到了变强的方法!脚踩美国,屌压日本的日子就在眼前!不说了我要去继续吃了 大家都可以去试试真的回变强!?(hug)
如意小郎君
荣小荣 , 共 996 章, :【新书!!!!!】
[立即阅读] 猪脚无意中说出一张药方,神医一脸震惊,刻意结交;
猪脚无意中淫出一首古诗,才女一脸震惊,喜结良缘;
猪脚拆穿一个骗子的技法,女二一脸震惊,后宫备用。
看了本书,你会清晰明了的知道什么叫猪脚---那就是整个世界都必须围着猪脚转。(本书猪脚自带真猪脚光环)(教主)
二次元王座
二次元白菜 , 共 732 章, :完结柑言
[立即阅读] 很久没有给过5星的书评了。这本小说是【国产】小说里,目前看过的为数不多的佳作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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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我在一个书评中担心过国内网文、尤其是宅文的现状。
目前网文中充斥的主流有两类:
第一类是不顾小说质量、只为了赚钱的小说。在这一类中包含但不仅限以下几种:
为了凑字数而水无意义或无内涵章节的。
为了让读者看的爽而丝毫不考虑小说质量的。
照搬别人套路或自己套路,毫无创新的。
……
这类小说占了网文的多半,也是被我们所称的“毒草”。我们对其往往又爱又恨,有时候为了打发时间不得不看,看完之后又恨自己为什么花费时间在无意义的事情上。
第二类是想要写好自己的小说,但因文笔不足、或经验不足而有心无力的。
对于这类小说,我们应该鼓励,毕竟且不论小说质量,单从作者的用心而言,我们就不应该对此口诛笔伐。另外,一部好的小说,永远离不开作者全身心的投入。
除了这两类以外,还有第三类,那就是既有文笔,又能用心去写,不搬套路的那些作者。这种情况下诞生的小说,一般就可以称之为“仙草”了。可惜的是,这种小说往往可遇而不可求。这本《二次元王座》,个人认为可以并入“仙草”的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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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这本书。事实上,单从题材上而言,这本书犯了我的两个大忌:“后宫”和“综漫都市化”。为什么我仍给其五星呢?
首先关于“后宫”。我曾在一部书评中说过,我对“种马”是深恶痛绝的,那种没有感情就xxx,或者女主无脑爱上男主等,这类书我往往是不屑一顾。但是,我对那种“宫而不推”的暧昧情节就没那么排斥。《二次元王座》里,作者对各个人物的刻画都非常成功,还原了原著;对角色之间的感情、互动描写也比较不错;另外就是主角并没有沦为“人形自走炮”的种马(有人说主角阳痿什么的,我送你6个字,qnmlgb。什么样的人看什么样的小说)。因此,对于这本书的“后宫”,我就没那么排斥了。
然后是关于“综漫都市化”。这本书的综漫并没有采用常见的“无限流”模式,而是采用了穿越+都市的传统套路模式。这本应该成为一个毒点,但作者却用巧妙的方式让毒点不再毒:
第一个毒点是主角的身份问题。主角是某大家族的单传公子,父母双亡。这个身份一不小心就会变成剧毒之点,比如主角利用该身份装x,或者扮猪吃虎什么的。但这本小说没这么做。主角用正常人的身份,过正常人的生活,唯一的金手指仅是重生穿越的记忆以及存在感极低的系统。而牛x身份在主角崛起的路程中起到的作用仅仅是“保护主角安全”和“关键时刻发力”而已。这样处理是非常聪明的,可以把“传统都市”套路带来的毒感降到最低。
第二个毒点是“都市文”中大多存在的毒点,如反派的处理、女主的处理等。大多数传统都市文,都是反派无脑装比被打脸,女主无脑或无特点,这些情节读的往往让人反胃。然而,这本书却都避开了。首先,这本书没!有!反!派!小说主要出现的矛盾有以下两类:1、实现目标和时限的矛盾。如缪斯参加lovelive、甘城光辉游乐园的游客数等。2、女主之间和主角的感情矛盾。这样写,比起那些传统都市文里面的反派跟主角的矛盾,要轻松很多。其次就是女主的处理。这不得不说又是“综漫”的一个功劳。有那些来源于各个动漫的女主,又何必重新塑造?只需要把各个人设的形象和性格展示到读者面前就可以了。
因此可以说,作者把“综漫都市化”这个可能带来毒点的,却变成了这本书的优势。而相比于目前充斥网文市场的“综漫无限流”,这无疑又是一种创新。选用《lovelive》和《路人女主的养成方法》这种冷门同人题材(之所以冷门是因为没有战斗,而大多数同人写手没战斗就不会写了),使这本小说更加新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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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说一下这本小说的优点吧。
第一是人物刻画。无论是μ's的九位,还是《路人》里的霞之丘诗羽的毒舌、英梨梨的傲娇、加藤惠的阿卡林属性,以及《食戟之灵》的各个人物,都相对比较完美的还原了原著形象。不过这里忍不住想吐槽一下的是“滑稽妮可”,这一定是作者的恶趣味吧?是吧!?
第二是故事背景。作者在故事背景中采用了主角架空穿越,现实背景有《lovelive》 《路人》《食戟之灵》《樱花庄》等日常番,而主角玩的vr游戏则是《re0》《sao》等战斗番,这样设定不仅达成了综漫的效果,又很难导致逻辑bug,是匠心独运的一个设定。另外,这样的设定相比于无限流更让人有代入感,让众宅们有一种“打破次元壁”的错觉。
说完优点那么说一下缺点。
其实说是缺点有点苛责了,毕竟这是国内网文中共有的特性——兀长。大量的日常描写充斥其中,导致主线也就没那么明确。因此这部小说只能被称为“佳作”而达不到“神作”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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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祝天下所有的otaku们,来世可越过那次元壁,进入那真正没有纷争、充满美好的世界!(不能fc和 ⑨有什么区别)
病宠成瘾
顾南西 , 共 559 章, :第 559 节
[立即阅读] 男主患有深度解离性失忆,七十二小时清空一次,唯有女主例外,单是这份宠就已经令人惊叹,外加娱乐圈爽文风格,总之,值得你一看。 你,值得拥有!(江篱)
绣色可餐
青青的悠然 , 共 1016 章, :第 1016 节
[立即阅读] 前言:
这是我第二本悠然大大的书,之前的一本《宦妃天下》也着实令人印象深刻,原本也是计划写篇长评的,只怪我一时忙忙叨叨,只得暂时搁置,这次便下定决心一定趁热打铁决不再拖了这本的书评。
虽然只是第二次看悠然的书,且两次都不是现场追更,但不得不说这两本中的文笔描写和人物设定都真的是绝对的良心之作,让我每天就像是按时追更新一样充满了读下去的欲望,着实是爱不释手。
对我来说,悠然大人的书最吸引我的并不仅仅是主线男女主人公的情节。恰恰相反,书中对各类配角的人物刻画才真真是让我最为惊艳和印象深刻的地方。所以这一次我决定说说书中让我印象最深刻的几个配角角色。
PS—想要叨叨叨的东西实在太多,所以分几大部分陆续发上来
(一)秋玉之·明烈皇太女
秋玉之和明烈之间纠葛了数十年的畸形之恋可以说是贯穿了全文的一条线索。它不仅解释了为何琴笙会养成了那样冷酷而又极度缺乏安全感的性格,也成为了文中朝堂政治动荡的诱因,为南国公、廉亲王、苏家等世族大家间爱恨纠葛埋下了背景伏笔。
单就角色来说,秋玉之的疯狂和那种骨血中流露出的嗜血扭曲,他对明烈强烈的占有欲都从一开始就为这段不伦之恋写下了一个惨烈的结局。他和明烈是恭逊亲昵的姐弟,是相爱相杀的情人,是不死不休的政敌。数十年的纠葛他总是试图将那个被称为帝国之光的女子驯服于身下,让她成为一道只照亮他,燃熄只在他一念之间的烛火。而明烈,作为从小就接受帝王教育的皇长女,她的生活更多的是肩负着皇室的荣誉,帝王的责任和作为天之骄女的骄傲。这样的女子就如她的名号那般,明亮耀眼却也带着炽人的温度。她可以带给人以温暖,也可以变成烈焰,给予过于靠近的人灼烧的痛苦。
这两人之间的关系既像是飞蛾扑火,也像是光与暗的战争。对秋玉之来说,明烈是自小给予他温暖与爱护的那抹光芒,就像是吸引飞蛾的那道火光,不断诱使他靠近再靠近。随着年龄的增长,他心中的占有欲与日俱增,飞蛾企图用自己的双翅包裹这火光。他不再满足于仅仅是一个默默渴求关注的人,因为这样的人太多。他渴望在那道光面前变得特殊,甚至是独占那光的所有明亮与温暖。于是他化身黑暗,用阴谋阳谋,用力量与权力织就一张大网,试图将这道帝国之光包裹侵吞。但与此同时,身为皇太女的明烈,她的责任担当,她的荣誉骄傲都决不允许她想一个普通女子一样雌伏于这样一个强势的男子身下,更何况,这个男人还是她从小看护大的弟弟。于是,她化身为一道道光剑,拼尽全力刺破黑暗,突出重围。这一斗便是数年光阴,这之间,二者各有胜负。明烈被迫失身,诞下了世人眼中的孽胎——琴笙;秋玉之也数次被打压,被朝堂各方施压,几经起落,总之不乏生死危机。这一斗,充满了阴谋算计与腥风血雨,牵扯其中的皇室血脉,朝中氏族不计其数。但鲜血,惨叫,哀求与痛苦却恰恰是这场风暴愈演愈烈的催化剂——秋玉之享受着用这样的手段逼迫明烈露出痛苦的表情,这种掌控的感觉让他觉得他总有一天能够得到这场斗争的胜利。而明烈呢,在这份痛苦中,她隐忍,她谋划,她将这一切苦痛化为反击的动力。
在世人眼中,这两人之间的仇恨纠葛已经成为了全部,他们已经忘了,那令无数人闻其名便战栗不已宸王原本只是一个午后缠着长姐哼小曲,哄他入睡的少年。而那明烈皇太女也只是一个,有着温柔眼神,无底线宠溺幼弟姐姐而已。直到那一场大火,在结束了一切腥风血雨的争斗的同时,也终于让人想起,他们原本牵连无法剪断的血缘和那早已经说不清是情是爱还是宿命的纠葛。那一夜的萤火烧尽了皇宫大殿,冰冻了少年琴笙的心,却也让这对缠斗了多年的男女一夜回到了他们最纯净无忧的时光里。还记得在那冲天大火中响起的那个曾经在午后小憩时被少女轻哼出的小调:
“春色转呀夜色转呀,玉郎不还家,真教人心啊梦啊魂啊,逐杨花,春花秋月小楼昨夜,往事知多少,心里面想啊飞啊轻啊细如发,新秋年年有,惆怅还依旧,只是朱颜瘦……天空飘着雪……谁人独憔悴。”
玉郎啊玉郎,曾经那个靠在长姐怀中便能安然入睡的敏感少年,你又去了哪里,你又何时才能回来呢?
望着一场大火,那个向来以他人痛苦为乐的秋玉之,那个原本等待迎接这场历时数十年斗争胜利的宸王殿下的脸上却只有一片茫然。明烈用这一场大火,将自己连着这十余年的恩怨纠葛都做出了了断,由此,这场斗争中,没有赢家。
到这里,我只是暗叹明烈的烈性与决绝,我为这样一位骄傲的女子感叹而遗憾。但当看到秋玉之在众人呆愣的神情中,带着一丝轻蔑的笑,伴着那婉转飘渺的歌声,轻描淡写的走进那一场大火之中的时候,我的泪才悄然滑落。那一瞬间,我仿佛看到了一个身影,带着杀伐冷酷,又透着一股别样的温柔与绝望。华裘大氅被火星点燃,发丝被烧焦他都毫无所觉,只是循着那歌声,一步步走进火光中,走近那个他一直想走近的人身边。他在乎的不是江山,江山只是他得到她的道具;他渴望的不是权力,权力只是他接近他的手段;他在意的不是盛名威望,盛名威望只是他想要吸引她的诱饵。而他在乎的,渴望的,在意的其实也只有一个她而已。
这一刻,我才发现,掀起这一切波澜的秋玉之其实就像是一个调皮的孩子。他一而再,再而三的戏弄你,不断挑战你的底线。但当你真的恼怒不理他之后,他才又忙拽住你的衣袖,用一种傲娇的姿态说一句:“怎的就真恼了?好啦,我就勉为其难的陪着你,直到你气消好了。” 其实我们从中也不难看出秋玉之与琴笙性格中的相似之处——敏感,不安,别扭却渴望一份安定。不同的是秋玉之遇到的是明烈,而琴笙遇到的是楚瑜。一个错的人,注定了明烈与秋玉之的万劫不复,而一个对的人,让琴笙心中的冰川春暖花开,此生可以岁月静好。
对于秋玉之与明烈,在恼恨他们对琴笙的无情与伤害的同时,他们的结局也着实令人唏嘘感叹,从此两个在历史史册中留下了浓墨重彩一笔的两人便就此在一场大火中彻底灰飞烟灭。尘归尘,土归土,一切前缘孽债一笔勾销,没有成王,也没有败寇,谁欠了谁,谁又伤了谁就此都成了这一场大火中的飞灰,当火光熄灭后便也随之逝去了。真真应了文中所引的那红楼判词:“无情的,分明报应。欠命的,命已还。欠泪的,泪已尽。冤冤相报实非轻,分离合聚皆前定……痴迷的,枉送了性命。……好一似食尽鸟投林,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婉歌落雪)
九重紫
吱吱 , 共 873 章, :第 873 节
[立即阅读] 作者笔下的每一个人物都刻画得活灵活现,每一个细节都有叫人泪奔的冲动。窦昭,英姿飒爽的窦昭,性格善良硬朗的窦昭,有恩必施有仇必报的窦昭,永远那么淡定步步为营的窦昭。喜欢宋墨,喜欢永远谋定而后动的宋墨,喜欢把窦昭放到心尖尖上,爱到骨子里的宋墨,让人感动得热泪盈眶的舅舅一家,孩子般的天才探花郎纪咏纪大人,嚣张跋扈的顾玉,追悔改过的窦世英都叫人爱不释手啊(永远有多远,我心已疲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