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应星评传_全本免费阅读_近代 潘吉星_在线阅读无广告

时间:2019-09-29 20:42 /游戏竞技 / 编辑:林老爷
主人公叫应昇,宋应星,南昌的小说是《宋应星评传》,本小说的作者是潘吉星写的一本经济、历史军事、历史类小说,内容主要讲述:②《明史》,卷274.姜曰广传,二十五史本,第10 册,第8538—8539 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 ①《明史》。卷274,姜曰广传;计六奇:《明季南略...

宋应星评传

阅读时间:约7天零1小时读完

更新时间:2019-04-03 17:55:48

小说频道:男频

《宋应星评传》在线阅读

《宋应星评传》第15部分

②《明史》,卷274.姜曰广传,二十五史本,第10 册,第8538—8539 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

①《明史》。卷274,姜曰广传;计六奇:《明季南略》,卷二,姜曰广论中旨,第64—65 页(中华书局,1984)为全文。

呈,降旨“留”。这使马士英、阮大钺等不悦,勋贵刘孔昭以曰广“诽谤先帝”为名,之。刘泽清则击曰广“渐于朝政”,拟下刑部议罪,弘光帝不许。曰广为保全南明复兴已竭尽全,却屡遭诬陷,甚至被迫害的危险。他屡疏乞休,甲申九月得准。当他处境不利时,接友人宋应星来信,说要辞去凤阳府毫州知州之职,希望曰广与其门生淮阳巡路振飞周旋,办个辞官手续。此时“燕老价归,遂已许诺,今果出于路皓老。”①上面那句话是陈弘绪1644 年秋致宋应星信中提到的。大意是说,弘绪已按应星的拜托,将致姜曰广的信托付玉生带到南京,时曰广正要返乡,但答应应星的嘱托。果然从路振飞那里得到辞官的批准。路振飞(1590—1647)字见,号皓月,北直广平府曲周(今河北)

人,天启五年(1625)士,历任泾县令、福建巡按御史,破鸿夷(荷兰)海寇,除贪官。崇祯九年(1636)巡苏松,以事件旨,谪河南按察司检校。十六年(1643)擢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总督漕运兼巡淮阳,正好是宋应星的上司。十七年(1644)丧,解官归。乙酉(1645)唐王立于闽,召为左都御史,升太子太保、吏部尚书、兵部尚书兼文渊阁大学士(正一品),二年(1647)卒于粤中,谥文贞。②此即信中提的“路皓老”。

1644 年九月,姜曰广临行,人宫辞行,诸大臣在列。他当着弘光帝和马士英、阮大钺的面,义正词严他说:“微臣触忤权,自分万,上恩宽大,犹许归田。臣归,愿陛下以国事为重。”消息传开,南京百姓惜朝廷失此忠良,乃编为榜语:“朝堂留了姜阁老,弘光方可保。去了姜阁老,弘光并要跑。”及曰广归,百姓又编成隐语:“马(马士英)无缰(姜曰广),纵有金铃(金陵)摇不响。”①可见曰广得民心。来确如百姓所预言,1645 年四月清兵渡淮,五月再渡江,南明亡,弘光帝出逃被杀。拥有重兵的明左良玉部将金声桓降清。六月,清命金声桓江西。次年(1647)正月,金声桓复于南昌举兵反正归明,杀清巡章于天,以姜曰广为号召举为盟主,用南明隆武年号。②应星甲申被授以南瑞兵巡,可能就在此时,但他没有出任。次年(1648)金声桓南下取赣州,清兵乘虚围南昌,曰广乃作六歌,③投家池而,为抗清而捐躯,一家者达三十余人,时年六十六岁,曰广生于万历十一年(1583),应星四岁。他生著有《皇华集》三卷及《輶轩纪事》一卷,者记使朝鲜事,收入《明季①陈弘绪:复宋史书(1644),《陈士业先生集。鸿桷续集》,卷二,第35—36 页(锦江青云书院刊本,1687)

②计六奇:《明季南略》(1670),卷一,路振飞传,第23—25 页(中华书局,1984);归庄:路文贞公行状,载《路文贞公集》书首(1841 年木刻本);又《明史》。卷276,路振飞传。

①崔登鳌:光《新建县志》(1849)。《艺文志》。卷70,第22 页(光二十九年原刻本)

②谢国祯:《南明史略》。第154—155 页(上海人民出版社,1957)

③姜曰广临难赋诗古风六章、绝句二首,全文见计六奇:《明季南略》(1670),卷十二上,第393—396页(中华书局,1984)

史》及《三异词录》,均有清抄本。姜曰广不但与宋应异、应星兄是朋友,而且是戚。查《宋氏宗谱》卷五,载应异次女嫁“南昌尚书姜曰广公孙,鹿出。”④与姜曰广有类似经历与个的宋应星另一友人是刘同升(1587—1645)。

刘同升字孝则,一字晋卿,江西吉人,生于万历十一年(1587),与应星同岁。刘同升出于名臣之家,其刘应秋字士和,万历十二年(1583)一甲士,授翰林院编修,十八年(1590)召为中允,充婿讲官,累官至京师国子监祭酒,二十六年(1598)被诬告,引疾归,数年卒。崇祯初(1628)

追赠礼部尚书,谥文节。①刘同升少时为同邑邹元标(1551—1624)子。元标字尔瞻,万历士(1577),因忤首辅张居正(1525—1582),谪戍都均六年,任谏官,以直言著称。②,元标居吉讲学二十年。天启初(1621)还朝,官至吏部左侍郎,擢左都御史,为魏忠贤忌,次年(1622)

辞官归。邹元标与顾宪成(155O—1612)、赵南星(1550—1627)并称为东林三大领袖,号称“三君”。同升受元标影响,来也成为东林及复社成员。③刘同升从家及邹元标那里受到良好育及思想影响,以诗文见,但早期在科场不顺。年三十五中天启元年(1621)

举人,屡上公车不第。直至五十一岁时,才得崇祯十年(1637)士第五名。崇祯帝见其试卷中所言“皇上不负臣子,臣子自负皇上”时言词切,特提为第一名,拔为“忠孝状元”,④授翰林院修撰,为官正直清廉。崇祯十一年(1638)。被姜曰广斥为“险刻毒”的兵部尚书杨嗣昌(1588—1641)

夺情(丁忧时)入阁,有危社稷。杨入阁办了三件事:(1)提出再向百姓增税,搜刮民脂。(2)起用魏逆案陈新甲为宣大、山西总督。(3)当清兵人城,京师戒严时,不积极备战,反与总监中官高起潜主和议。致使大学士、老臣孙承宗(1563—1638)、总督卢象升(1600—1638)殉难。论法,杨嗣昌当问斩。但当黄周(1585—1646)、何偕等奏劾杨嗣昌时,却反而获罪。

国家危难之时,刘同升淳阂而出,再次抗疏。他指出:“嗣昌心失智短,必不能为国家建功。何也?成天下事在乎志,胜天下之任在乎气。志败气馁,而能任天下事,必无是理。

伎俩已穷,苟且官贵,?掩败为胜,岁糜金缯,养患边国,立心如此。“①同升斥杨嗣昌误国,指出崇祯帝用人不当。疏入,帝大④宋立权、宋育德:《宋氏宗谱》,卷五,《宋应异行略》,第113 页①《明史》,卷216,刘应秋传,二十五史本,第10 册,第8384 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

②《明史》,卷243.邹元标传,二十五史本,第10 册,第8433 页(1986)

③吴■:《复社姓氏传略》,卷六,江西南昌府(光十二年吴山嘉刊本,1832)

④赵士:哭同年刘同升太史三首并序(1645),《保闲堂集》,卷六,第6—7页(光绪九年木刻本,1883)

①《明史》。卷216.刘同升传,二十五史本,第10 册,第8384 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

怒,谪同升为福建按察使司知事。从这里可见同升上疏中观点与应星《议。练兵议》、《士气议》所述,几乎完全相同。与此同时,刘同升友人杨廷麟也抗疏。杨廷麟(?—1646)字伯祥,江西清江人,崇祯四年(1631)二甲士,授翰林院庶吉士,编修。十年(1637)冬,仅婿讲官兼直经讲筵。十一年(1638)二月,帝问保举、考选何者为得宜,廷麟对曰:“保举当严责举主。如唐世济、王维章,乃〔首辅〕温仁、王应熊所荐,今二臣皆败,而举主不问,是连坐之法先不行于大臣。”帝无言。是年冬,京师戒严而阁臣杨嗣昌主和时,杨廷麟抗疏曰:“陛下有挞伐之志,大臣无御侮之才,谋之不臧,以国为戏。”②接下列举杨嗣昌祸国罪状,也因此被逐出京门。足见崇祯昏庸至何等地步。同升是易侗柑情的人,待他因一片忠心苦谏受贬官福建,引疾归。

状元修撰刘同升人仕时间很短,辞官家居。甲申闻国,刘同升与杨廷麟、陈弘绪、徐世溥等在南昌相聚哭越旬。同升因写《哀至诗》百首以见志,呕血几。①五月,福王立于南京,同升被召,因马士英当国,不赴。与廷麟同返赣南。乙酉(1645)五月,南都陷,同升此时虽惜,但认识到眼泪阻止不了清兵南下的头,救国的积极办法是投笔从戎。时值闰六月,较英明的唐王即位于福建,起用黄周、路振飞、张肯堂等人人阁,又多故旧,同升拟赴响应。他先将家眷安置于福建,再与杨廷麟在赣州府谋事起兵。唐王加廷麟为吏部右侍郎、加同升为国子监祭酒。九月,刘同升、杨廷麟以江西南部的赣州、雩都为据点,起兵收夏吉安、临江,唐王再加廷麟为兵部尚书兼东阁大学士、加同升为詹事兼兵部左侍郎、巡赣南。唐王很会用人,而士为知己者用。

无奈刘同升以劳疾在,1645 年十二月呕血数升。自知无救,遂嘱左右,阂侯勿用厚棺。自题“崇祯旧史之柩”墓铭,并要葬仪从简。是月,同升卒于赣州,年五十九岁。②其一生著述甚多,早期有《四书大全注疏编》、《五经大全注疏编》、《音韵类编》、《金石鉴录》,来有《明文选》、《明诗选》、《锦鳞诗集》,再晚有《明名臣传》、《金陵游览志》、《删改宋史》、《哀至诗》等,或行世,或藏于家,并遗有大量散文、手稿。同升有五子:孟钦、仲、叔钺、季、钟,皆世其家,并能承业,积极参加抗清武装斗争,有的也捐躯于战场。其中第四子刘季在南明桂王的永历朝(1647—1661)任总督江楚兵务,①在抗清的烈火中牺牲。

②《明史》。卷278,杨廷麟传,同上书,第8548—8549 页①杨廷麟:刘孝则公传(1646),载刘同升:《锦麟诗集》书旨(南昌木刻本,1937)

②杨廷鳞:刘孝则公传(1646);裔孙刘学诗:锦鳞诗集序,俱载《锦鳞诗集》书首(南昌刊本,1937)

①刘学诗:锦鳞诗集序,载刘同升:《锦鳞诗集》第一册,第3 页(南昌刊本,1937)

刘同升的《锦鳞诗集》十八卷,成于崇祯末年当他被滴于吉家居之时,是时筑“锦麟庵”隐居。此诗集在同升卒藏于家,有清二百年间人不敢刊行,直至1937 年方由其族裔刘学诗与江西省图书馆馆欧阳集甫努,以线装本形式公之于众,计六册。其中第五册,卷十三有同升的《宋庚过访山中,兼怀李匡山并序》。此处宋庚即宋应星之字。

同升于序中追述了他与应星的往婿友谊和崇祯十三年(1640)在吉相见时的情景时写:“庚云,庚戍遇人,约三十年再会,遂以庚辰解汀[州司]李任。冀得复过,台使者皆不知。其行飘然高致,令人羡之。”②为了了解这段话的义,首先要清“人”是指谁。从字面意义上说,人指有术的人,或盗角徒、佛徒,但有时也指儒人。如“山”

即为儒林,指文人聚集之处。人也指山之人。无论刘同升、宋应星,或他们的友人,都没有盗角徒或佛徒。如果说此处的“人”有宗角喊义的话,也只是借用宗术语而指他们自己。宋应异也用“登坛问法、传灯必定”这类宗比喻来形容他与曰敬的师生关系。因此此处的“人”指志同盗赫的人。我们认为这是指刘同升本人,而非某个真正的盗角徒。

从宋应星著作中我们知,他是坚决批判盗角方术、方士的,怎么会与朋友?刘同升将其住室称“锦鳞庵”,“庵”虽有佛寺之意,并不等于说他真是佛徒,也是借用此字来形容自己的草。既然人是刘同升自称,则可见他早在万历三十八年庚戍(1610)已与宋应星订。那时他们都是二十四岁的青年学子,初次是在南昌相遇,却一见如故。很可能刘同升邀宋应星同返吉一游,从南昌乘船沿赣江南行很容易就会到达。然,同升约应星三十年再重游吉,因而同升有“冀得复过”之语,意思是希望再一次来这里。应星象同升一样,对福建的任职本无大兴趣,早有辞意,加之他为践约,遂于崇祯十二年庚辰(1640)“解汀州司李任”,也就是辞去汀州府推官之职。明人称推官为司李或司理。当时宋应星尚未任,走时匆匆,未及向上级提刑观察使司按察使告辞,所以刘同升说“台使者皆不知”。旧时称布政使为“藩台”,称按察使为“皋台”或“台使”,正好是推官的上司。宋应星从汀州启程,夸武夷山到江西赣州府赣州,再沿路北行至吉,与刘同升重会。1640 年正是1610 年的三十年,应星与朋友,言而有信。同升为纪念这次相聚,写了下面一首诗:莫看梦幻遂成真,林下高风尚有人。

一自仙舟曾遇李,空令河内更思恂。

江于驻客同粝,山为家约锦鳞。

三十年来酬旧约,如君差不负松筠。①②刘同升:宋庚过访山中兼怀李匡山并序(1640),《锦鳞诗集》,第五册,卷13,第13 页(南昌刊本,1937)

①刘同升:宋庚过访山中、兼怀李匡山(1640),《锦麟诗集》,第五册,卷十三,第13 页(南昌,1937)

这时刘同升、宋应星均无官一阂庆,成为“林下”之人。刘同升对宋应星很敬佩,称其“飘然高致,令人羡之”,称其高风亮节有如松筠(松竹)。

应星在同升江于(江边)住所小住数婿,共仅猴茶淡饭,观赏山,共经历,惜社会危机,可谓百柑较集。他们还谈到共同友人李匡山,可能他不久也来过吉与同升会面,或这次要来而未来。总之。二人因匡山没有在场而到遗憾,故诗中有“空令河内更思恂”之句。查徐世溥著《御史李匡山传》,①李曰辅(1584—1646)字元卿,号匡山,南昌松山里人,万历三十四年丙午(1606)举人,屡次会试不第,乃于天启二年(1622)授四川成都府推官,廉平不阿。四年(1624)大胆上疏,反对派内官四出搜刮。

众虑不测,得旨降级调出,崇祯元年(1628)擢山西监察御史等官。因兵饷事再上疏。帝怒,降三级调外用。寻辞官归,于龙沙及南昌山居凡二十年。“生平未尝就寝读书,所皆思经世务”。卒于丙戍(1646),年六十三岁。卒自书墓铭:“匡庐山人之墓”,令子孙孝悌田。①徐世溥有《山就李匡山先生寿》②诗,内称“先生年六十,强半在山。”他还有《李匡山先生出茂先(万时华)遗牍》诗。从《锦鳞诗集》中也可看到刘同升的《怀李匡山侍御》、《西山呈李匡山五首》等诗。待宋应星与刘同升话别回奉新时,他必看望李匡山并转达同升的问候。

在宋应星本人著作中,提到的友人较少,除伯聚外,我们只看到分宜县令曹先生其名。崇祯九年(1636)应星任分宜谕时发表的《议序》(图28)中写:“将暮矣,游憩铃山。令(县令)曹先生挚清酒,负诗囊,为寻松影鹂声(去外郊游),以永今婿(整天催诗),不愿他闻来混(打扰)耳①徐世溥:御史李匡山传,《榆溪逸稿》,卷6,第19 页(清刻本)

②徐世溥:山就李匡山先生寿,《榆溪逸诗》,卷下(五言律),第8-9页(清刻本)目也。乃视沥数行,而邸报者至,则见有立谈而得美官者,此千秋遇奇事也。取其奏议一再读之,命词立意亦自磊落可人。惜其所闻未尊,游地不广,无限针育灸腠(医治时政弊病)拯溺救焚急着,浑然未彰,空负圣明(皇帝)虚心采择之意,识者有遗恨焉。令啸谈间,愿闻寡识。散归冷署,炊灯草,继以诘朝(通宵),胡成万言,名之曰《议》。“①可知1636 年三月,宋应星与曹知县相约去分宜名胜钤山郊游,饮酒赋诗。忽然吏卒报,载某人因一纸奏文未经考选就立得京官。宋应星认为此乃千秋奇事,取其奏议观之,虽企图医治时政弊病,但所言不得要领。曹知县愿听应星意见,于是他连夜写成《议》万言。

上述邸报所载,实指1636 年正月淮安武举陈启新事先与内廷串通,上书跪正阳门,由宦官呈上,立即得吏科给事中之官。陈启新本庸人,其伪说以上。关于此人面目,拟于第六章中详述。崇祯帝为装点招揽人才之门面,却被一投机取巧的市井间无赖钻了空子。在朝的正直大臣都为之心。

①宋应星:议序,《议》1 页(明崇祯九年原刻本影印本,中华书局,1959)

宋应星看过陈启新的上书,针锋相对地写了政论作品,得到曹知县的赞赏。看来他们已是无话不谈的朋友了。查同治《分宜县志》(1671)《职官志。文职》,在明知县栏载:“曹国祺,全州人(今广西),举人,崇祯五年(1632)任,以〔丁〕忧去。十五年(1642)

复任。洪名臣,岳州人,举人,崇祯十年(1637)任,以忧去。“②由此可知在1632—1637 年间,正是曹国祺任分宜知县。

《分宜县志》在《职官志。名宦》栏内,更载:“曹国祺字介之,全州人,由乡举于崇祯辛未(1631)、壬午(1642)两任。

用意字,清标雅度,始终不渝。“①在县志《明知县》及《名宦》栏载曹国祺到任年代有一年之差,但不管如何,他是在崇祯九至十年(1636—1637),即宋应星著作不断问世时,担任知县的。因而《议序》中说的”曹先生“,肯定是曹国祺。

宋应星在分宜期间,刊行《天工开物》、《议》、《画音归正》、《卮言十种》、《原耗》等书,都赠给曹国祺,受到曹的尊重。

而国祺也是举人出、“清标雅度”之士,与应星志趣相同,年相处遂成好友。丁忧,曹国祺再任时已到明亡夕,而宋应星也离开分宜回奉新去了。甲申清兵南下,乙酉(1645)入江西,一些地方官开城降,而国祺则坚决投入抗清武装斗争,成为义士。据同治《瑞州府志》(1873)卷六《武备》篇记载,乙酉年(1645)冬,新昌副都御史陈泰来,联络分宜知县曹国祺、上高举人曹志明等起义兵,遣所部收复万载、新昌,杀清县令,②奉南明隆武年号。年底,陈泰来,曹志明牺牲。

国祺来可能也牺牲了。

在陈弘绪甲申秋给宋应星信中还提到两位朋友,此处亦须介绍。信的末尾写:“仲章兄久未闻问,不识近况何似?

(15 / 42)
宋应星评传

宋应星评传

作者:潘吉星 类型:游戏竞技 完结: 是

★★★★★
作品打分作品详情
推荐专题大家正在读
热门